2021年10月12日,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这是我国首次以单一物种名称命名的国家公园。
2023年10月12日,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两周年。也是在这一天,由四川高院、陕西高院、甘肃高院主办,成铁中院承办、成铁二院协办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联席会在成都召开,川、陕、甘三省高院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的意见》,明确了共同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作机制的原则理念、协作目标、工作机制、协作内容。大熊猫国家公园由此正式进入三省司法协同保护的新阶段。
两年来,伴随着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建设脚步,四川法院一路探索、一路前行,用最强的司法,守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绿水青山。
“看,那是野生大熊猫”!9月26日,位于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唐家河片区内,两名工作人员在海拔2400米的红石河区域大岭子山里,与一只成年野生大熊猫不期而遇。六目相对的心悸,穿越两年时光。2021年,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自然与生命的和谐谱系从此处起笔。巴山蜀水间流淌的,是生命的丰盈与生机,是自然与司法的牵手与互动。两年守护的灯火,照亮司法护航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的不凡历程。四川法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秉持“统筹、保障、服务”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效保障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保护的定力审理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非法排污、非法采矿等刑事案件39件95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81人;审理危害大熊猫国家公园内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刑事案件79件156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14人;审理国家公园内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6件,责令责任人承担生态环境赔偿资金676.3256万元;这是四川法院坚持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保护的定力,是不断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再上新台阶的成果。这是一幅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的画卷——“流域各管一段,环境保护各治一截,违背流域生态系统的自然整体性。”一些中院、基层法院的相关人士表示,行政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间的矛盾,弱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比如,不同行政区域内的法官,对同一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可能会出现偏差。2019年,四川省高院于开始探寻集中管辖的实现路径,并提出了建立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核心、辐射省内三大流域范围的“一园三江”跨区域司法协作体系的工作部署,先后指导建立了沱江、岷江、嘉陵江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去年11月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推进会暨司法协作第一次联席会在雅安召开。会上启动了“1+7+20”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机制,标志着四川法院“一园三江”跨区域司法协作体系形成了一个完整闭环。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作出批示,大熊猫国家公园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集中管辖和非集中管辖法院要深刻认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重大意义,实质化开展司法协作,全域全程全要素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为推进美丽四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跨省司法协作方面,川陕甘三省高院也在不断探索完善跨省级司法协作机制,扎实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作蓝图落地。今年7月,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先后通过,其中均提出“三省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完善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机制”。“决定”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10月12日,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的意见》,深化大熊猫国家公园跨省司法协同保护合作。这是一幅生态环境生机勃勃的画卷——2021年,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涉及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其中四川片区占公园总面积的七成以上,这里生活的野生大熊猫占国家公园内野生大熊猫总数的九成以上。这里也是全球36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除了1340只野生大熊猫,还生活着雪豹、川金丝猴、绿尾虹雉、朱鹮、珙桐、红豆杉等8000多种野生动植物。“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关乎大熊猫种群稳定繁衍,关乎生物多样性保护,关乎国家生态平衡,我们要聚焦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系统性和完整性,织密国家公园“生物荟萃”“绿水青山”生态环境保护网,共同建设万物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王树江表示。站在“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四川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层面作出改革创新,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四川法院将能动司法贯穿始终,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致力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制定服务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等指导文件,为国家公园司法保护提供方向指引;推动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实现国家公园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构建“1+7+20”司法协作保护机制,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推出司法“反向修复”保护耕地,首创野生动物野化放归模式,妥善审理首例“碳汇+司法”替代性生态修复案,发出全国首份低碳行为令,研发并上线“熊猫司法碳普惠平台”。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四川样板”。保护的动力2017年1月31日,《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印发,四川法院也全面开启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区域内的生态要素和自然资源实行最严格的司法保护。2021年,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横跨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眉山、雅安、阿坝7个市(州),涉及20个县(市、区),面积20177平方公里,占大熊猫国家公园总面积的74.36%。但是,由于横跨多地,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司法保护难免面临“碎片化”“条块分隔”等问题。彼时,设立一个专门的大熊猫生态法庭就显得尤为迫切。辛丑春末,四川环境司法保护发展时间轴上,再添一笔——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应运而生,内设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这是人民法院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也是人民法院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司法路径、进行生态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法槌在青山绿水中敲响——2021年7月22日上午10点,在大山深处一废弃煤矿厂旧址中,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组织公益组织、环保部门、当事人等共同针对环境修复、相关费用承担等问题的进行现场协调。这是一起因非法炼铅引发的污染环境案件,也是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第一案。该案敲响了四川大熊猫生态法庭“第一槌”,是四川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全新实践。探路,既要有力拔山兮的干劲,也得有飞针走线的巧劲。“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立足全局,依法妥善审理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退出补偿案件,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供了充分的司法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到。原创性改革不断涌现——近年来,四川大熊猫生态法庭坚持问题导向,办实事求实效。纵向上,协助制定《关于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从如何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回应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建设需求等方面擘画发展蓝图。横向上,与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部门建立协作关系,与天府新区总部新经济局、天府新区法院探索共建集“理念传播、法治教育、文化推广、成果展示、保护体验、司法修复”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四川大熊猫生态法庭成立至今,推进与辖区内7市(州)20县(市)法院搭建“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司法协作机制”;与天府新区法院共同推进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司法服务保障机制的建设;走访环保相关部门调研,逐步凝聚共识,联动多方共建的步履一刻未停。在法院内部,配置专业审判队伍,着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建设,探索案件集中审理机制和裁判规则。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成铁二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51件,审结233件,结案率92.83%。其中,刑事案件38件,审结35件;民事案件132件,审结131件;行政案件78件,审结65件;恢复性司法执行案件3件,其中异地补绿2件、支付生态修复金1件,执结2件。截止目前,所受理案件无一涉诉信访,有力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安全。创新的活力历史的巧合,往往蕴含着深意。2023年6月5日上午10时30分,法官余琦敲响法槌。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被告人方某军等十人在甘孜多次非法猎捕野生猕猴66只后,运输至河南出售。经鉴定,涉案猕猴整体物种价值66万余元。最终,法院分别判处十名被告人一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至十五万元不等罚金。就在上述案件审理前夕,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另一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李某华等11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至50万元不等。此次案件,警方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国宝级”野生动物川金丝猴18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熊猫17只。违法者服刑受罚,生态环境损害犹在,案件的审理都面临着一个重大难题——如何处置涉案野生动物?“坚持以大熊猫等旗舰物种保护为核心的生态功能定位,以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为基础,以建立权属清晰、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确保大熊猫种群稳定繁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表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成都铁路运输中级的法官提出了新思路“是让野生动物回归自然?或是将其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置,既是案件办理的难点,也是痛点。”成铁中院法官徐晓双说。2023年“世界环境日”巡园活动当天,另一路由她带领的队伍正前往位于石棉县的放归基地,完成另一个涉案野生猕猴放归前的移交工作。“在与公安、检察、林业以及专业机构多次会商并咨询专家意见后,我们决定采用差别化保护方案,对涉案猕猴进行野化放归。”
成铁中院在放归方案中明确了野化放归的“六个原则”,要求针对每只猕猴建立信息档案、健康评估、野外生存能力训练,“这是对裁判执行方式的创新,真正确保生态修复‘看得见、能实现’。”成铁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翔说。行动不止于此,在创新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方式上,四川法院再出新招。2022年4月6日,宝兴县法院在审理的一起盗伐林木案中,6名被告人通过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自愿认购了24000㎏的“碳汇”用于盗伐林木行为的替代性生态修复。该案是四川省首例引入“碳汇”理念开展修复性司法案件,也是宝兴县法院继发出全省首例补栽补种判决和强制执行补种令之后的再一次修复理念探索创新,为全省法院办理环资案件“碳汇”修复提供了“宝兴样本”。今年上半年,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在审理一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首创缓刑考验期低碳行为制度,并向被告人发出全国首份“低碳行为令”,这是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的又一具体实践。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指导,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负责研发的“四川法院(熊猫)司法碳普惠平台”正式上线,相关法院依托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西部生态产品交易中心”设立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司法服务保障站点”。如今的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生活着1340只野生大熊猫,还生活着雪豹、川金丝猴、绿尾虹雉、朱鹮、珙桐、红豆杉等8000多种野生动植物,公园内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内,四川法院人许下青绿愿景,以法守护万物生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厚植司法力量。生态四川,司法护航!转载请注明来源:四川法制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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